•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5-09-18 00:00

    各单位: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现正组织申报,我校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成果

    项目申报对项目前期成果、项目预期成果都有具体指标要求,请申报人量力而行,保证能按要求按期结题。切勿项目获批后不能完成项目结题指标任务,造成项目超期撤销,影响我校科研信誉。

    2、项目组成员

    对项目组成员有限项要求,管理系统自动查重。请申报人慎重组织项目成员,以免影响各自申报。

    3、项目选题

    项目申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选题,不在申报选题范围内的项目形式审查通不过(尤其是软科学研究项目)。

    4、项目类别

    按申报通知中对应的类别申报

    5、项目申报书填报

    严格按照申报书要求及提示内容填写。分段落、分序号逐一论证,做到条理清晰。

    例如:

    (三)预期目标(技术指标、经济指标、技术创新能力及社会效益)

    3.1项目技术指标

    3.2项目经济指标

    3.3项目技术创新能力

    3.4项目社会效益

    3.5项目预期目标(指论文、著作、专利等数量和级别)

    6、自筹经费

    本批次为自筹经费,经费预算中专项经费为0,自筹经费指承担单位配套经费,根据项目需要适当填写。

    7、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jhpt.hebstd.gov.cn:81/login/login!qtlogin.do)按要求网上填报。

    未注册用户的申报人提前来科研处注册新用户。

    8、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1)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5918926下午600

    2)科研处集中审核时间:申报人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提交,于2015924日当天来科研处当面集中审核。

    3)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申报人随时上网关注审核进程,审核通过后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下载PDF格式,带有“河北省科技厅”字样的水印”,A4纸打印,左侧装订,打印一式四份)。

    9、联系人:尚海永,电话:386301518131751858

     

    科研处

    2015-9-18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申报2015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

    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直有关部门:

        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激发我省科技创新活力,结合全省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现组织2015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高新技术产业倍增工程

        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专项

        2、高端装备制造专项

        3、新材料技术专项

        4、新能源与智能电网专项

        5、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6、钢铁产业技术升级专项

        7、新药创制技术专项

        8、节能环保技术专项

        9、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二)现代农业科技工程

        1、农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

        2、绿山富民科技工程(专项)

        (三)科技惠民工程

        1、科技治霾双百专项

        2、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专项

        3、社会科技事业及医疗卫生技术专项

        4、食品安全科技专项

        (四)科技服务业促进工程

        1、科技服务信息化专项

        2、科技文化融合专项

        (五)科技创新政策保障工程

        1、软科学研究专项

        具体支持重点、优先领域和申报条件,参见《2016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须知

        (一)基本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河北省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省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相关事项

        1、同一申请人最多申报1项。

        2、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不具备本次项目申报资格。

        3、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4、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5、归口管理部门要依据支持领域和申报条件等要求,择优推荐至科技厅。

        三、项目管理

        1、自筹经费项目严格按《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管理。

        2、本年度确定立项的自筹经费项目,在通过验收后,可申请省科技厅后补助经费支持,具体办理程序另行通知。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说明”(省科技厅网站www.hebstd.gov.cn“业务大厅”中“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的“通知通告”栏目)。

        五、受理时间、地点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59181016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51021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河北省科技厅行政服务大厅(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 邮政编码:050021)。

        六、咨询电话

        1、项目申报咨询

        参见《2016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相关专项申报咨询电话。

    2、软件咨询

    联系电话:0311-8586603685866037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