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科研项目经费量化赋分的更正说明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09-09-16 00:00

    职称量化工作中关于科研项目经费量化赋分办法更正如下:

    本院项目经费每项0.2万元计0.5分,最高计分为2分。特此说明。

     

    科研处

    200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