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第七届唐山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09-07-27 00:00
    各单位:

        第七届唐山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正在进行,现将《关于开展第七届唐山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全文转发,如有意申报者,请仔细阅读《通知》内容,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于2009年7月30日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尚海永

        联系电话:6212576

     

    科研处

    2009-7-27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

    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唐科协字[200926

     

    关于开展第七届唐山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科学技术协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含驻唐单位),市军分区、武警支队政治部,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大企业科协、院校科协: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唐山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作出新贡献,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九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冀科协[2009]36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七届唐山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和第九届河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唐山科普在线网www.tskp.org.cn设有专栏,提供下载):

    一、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作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农业领域,解决了农业生产中重要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大面积推广,创造了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4)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有较高的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取得新的重大理论突破或技术创新,为医学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5)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196911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推荐单位

    1、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科协共同推荐在本地区工作的候选人,科协负责具体申报工作。

    2、市直各单位(含省部属驻唐企事业单位)和各委办局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在本部门或本行业工作的候选人。

    3、军分区、武警支队政治部分别推荐本系统的候选人。

    4、各大中型企业科协、院校科协和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在单位或本学科领域工作的候选人(应征求候选人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人事处意见后上报),也可与相关委办局共同推荐在本行业工作的候选人。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各推荐单位最多可推荐2名市级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第七届唐山市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出第七届唐山市青年科技奖20名,从第七届唐山市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择优推荐4人作为第九届河北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四、评选程序

    1、成立唐山市第七届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市科协主席担任,副主任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总工会、市科协主管领导担任,并设委员若干人。

    2、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科协学会部。

    3、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和学科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评、复评,产生获奖人选。

    4、获奖人选经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经新闻媒介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表彰奖励

    唐山市青年科技奖以精神奖励为主。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总工会、市科协共同发布表彰决定,获奖决定将分别通报各推荐单位、获奖者所在单位及获奖者本人。获奖者同时还荣立振兴唐山二等功。获奖者有关材料存入其人事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推荐要求

    1、严格执行《唐山市青年科技奖条例》。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2、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3、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该在2007年以后完成,以在省内市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七、唐山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单位的评审报告1份,包括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推荐程序、候选人人数、所推荐候选人的排序等情况,并加盖公章。

    2、候选人材料

    (1)《唐山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四份。须粘贴候选人本人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另交2),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2)近年有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三项)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四份。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市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经济效益的应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著作附书样一本。

    (3)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一式四份。

    (4)唐山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由候选人填写,复印15份,4份装订入卷。为便于评审,上述四项候选人材料按顺序装订成4册和余下的11份唐山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一同上报。

    3、截止时间:请各推荐单位于2009731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唐山市科协学会部。

    联系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9号市科协学会部

    邮政编码:063007

    人:陈永全  张晶晶 

    联系电话:2821154

    电子信箱:tskxxhb@126.com

     

    附:1《唐山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唐山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

    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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