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山区经济技术开发专家库人选公开征集活动正在进行,现将《关于公开征集河北省山区经济技术开发专家库人选的通知》转发,请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征集活动。申报人员将推荐表打印稿1式2份及电子版报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上报。我院申报截止时间为
附件:关于公开征集河北省山区经济技术开发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冀山办〔2008〕7号
各有关设区市科技局山办、有关扩权县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我省山区经济技术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山区经济技术开发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山区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推进山区开发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山区各有关行业、领域的科技专家,建立河北省山区经济技术开发专家数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行业组织、政府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多年从事山区领域科研及相关行业活动的专家或科研团队。
二、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山区开发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和技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专业国内外科研发展动态。
3、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3、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和获部、省级以上相应系列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
4、承担国家863、973、科技攻关、自然科学基金等重大科技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5、博士生导师。
6、具有丰富经验的山区科技管理专家。
三、征集方式
山区科技专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采用专家个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推荐的方式(省外专家可由各市、县科技局、山办及有关单位或专家直接推荐)。
申请步骤:
1、申请者请进入:
河北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ebstd.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查找《关于公开征集河北省山区经济技术开发领军人才库人选的通知》,下载附件:《河北省山区经济技术开发专家推荐表》。
2、提交书面及电子版推荐表各一份:
书面推荐表可直接在网上打印或下载到本机打印,请按栏目说明填写,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向省山办报送一份。请送(寄)至河北省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河北省石家庄市东风路159号 邮编:050021);
3、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归国留学人员等,填报后可将个人相关材料直接提交上述地址进行审核。
四、征集时间
山区经济技术开发专家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
五、专家库管理与应用
我办综合各单位推荐情况,经审核后凡符合条件的将收入河北省山区经济技术开发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专家可参加我省组织的山区科技规划制订、项目指南编制、项目立项评审(估)、检查、验收、奖励评审等活动,并可优先承担河北省山区重大项目的联合研究与开发。
联系人:
庞海慧 电 话:0311-85891966
刘 涛 电 话:0311-85898673(传真)
河北省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