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唐山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唐山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转发,请相关人员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唐山市科技局
关于申报2008年度唐山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发改局、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唐山市科学技术奖申报、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科学技术特等奖
1、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国内外科学技术合作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
2、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要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特殊建树的。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
1、在实施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过程中,完成重要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2、在实施社会公益类项目中,长期从事科技基础性工作、社会公益性科技事业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成果。包括: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技术普及正式出版物等科学技术基础性科技成果以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资源调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等领域的成果及其应用的。
3、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率先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使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工程类项目,须是列入国家或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大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4、已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已实施的重大专利项目。
5、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的知识,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分析和论证手段,在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过程中取得的软科学成果。
二、推荐条件
1、
2、多项科技成果合并申报,合并后不需重新鉴定,项目名称应概括多项科技成果涉及的内容。
3、理论类项目申报科学技术奖的,至少应有5篇以上论文,论文公开发表时间须在一年以上(截止到
4、列入市级以上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或科研计划,实施中有创新,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通过省直厅局、市科技局验收的科技工程类项目。
5、
6、
7、
凡推荐项目原则上应经省级成果登记,成果应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1、填报《唐山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鉴定大纲、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不要装订在附加材料中。如:科技进步奖类项目只需要鉴定证书(首页、鉴定意见、盖章页、鉴定委员会名单、主研人名单)、函审鉴定的项目,应包括函审表首页(只需1页)、各位专家函审意见页、检测报告(只要求附首页、检测指标、检测结论)、标准(只要求附首页、目录页、内容页第1页)对于涉及有审批要求的,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项目,必须提交的批准证明材料;应用证明(指该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的应用证明);知识产权证明(指支持该项技术创新成立取得的主要证明,包括:“授权发明专利说明书”扉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其他知识产权证明);论文(只要求附首页,一共不超过10页。也就是论文最多可附10篇);专著(只要求附首页、版权页);查新报告(只要求附首页、查新要点、检索范围、查新结论、查新单位名称);反映成果的照片。要求线装(其中全红章一份需在卷的右上角注明),推荐书前9页形成软盘或U盘,形式审查表1份一同申报。
2、《推荐书》必须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并提供必备的附件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新药、医疗器械、食品等类项目审批、审定的证明文件等。已取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项目,必须提供发明专利证书和发明权力要求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3、凡涉及应用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必须提供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复印件、课题组动物实验主要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实验动物相关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如果项目申报单位不具备动物实验许可条件,承担与动物实验相关的项目时,需提供被委托单位的动物实验使用许可证复印件和双方签订的“委托实验动物实验合同书”或合同书复印件,被委托单位的原始记录等相关材料。
4、《推荐书》中“应用证明”一般应不少于3份,要求有本单位出具的证明和主要用户出具的证明;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证明必须加盖财务部门公章,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没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应用证明需加盖行政章。
5、主要完成人顺序要与鉴定证书中的主研人顺序、成果登记完成者证书排序一致,不得擅自更改。如确实需要对主要完成人排序进行调整,必须由项目完成单位出具变动报告,说明变动理由,全体主研人员同意签字后加盖完成单位公章。
四、审查和推荐
各申报单位要在把握申报要求的基础上,必须对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形式审查,避免因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而失去参评机会。
各申报单位应重点对申报项目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查:
1、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唐山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范围和条件;
2、申报项目的技术内容和效益是否真实,是否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3、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资格及排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异议;
各推荐部门应在审查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情况等,参照相应的奖励条件,客观地填写推荐意见和推荐等级。
五、申报程序
1、中央、省部属、市直各有关单位、市直属企业完成的项目直接向唐山市科技局申报。
2、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所属单位、企业报奖项目,通过县 (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发改局向市科技局申报。
3、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经协商一致后,一般应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申报,否则,需要第一完成单位出具证明。
4、如有其它情况,由项目完成单位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申报渠道。
5、特殊情况,可由项目完成单位或个人直接向唐山市科技局申报。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务于2008年3月3-7日报送到唐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106窗口(地址:新华西道122号,受理期间电话:7235004),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将以书面和网上两种形式同时面向社会发布。附件1、附件2、附件3请从唐山科技信息网上下载填写(网址http://www.tskj.com.cn,步骤:点击科技成果—找相关下载—点击各类鉴定大纲下载—下载推荐书、形式审查表、装订顺序),特殊情况可到唐山市科技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领取(市政府主楼704房间)。未尽事宜,请与市科技局成果与技术市场管理处联系。联系人:苏致峰;联系电话:7729265。
七、其它事项
1、要求项目第一完成人或申报材料组织者到场申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申报科学技术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3、
唐山市科技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