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培养和造就科技领军人物,激发科技人才在抢抓新机遇,建设新唐山、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做出新贡献,营造鼓励自主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唐山市科协决定开展“2007年度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及推荐名额
“2007年度科技创新人物”全市共评选10名。各推荐单位最多可推荐2名年度科技创新人物候选人。
二、评选范围
在唐山市理、工、农、医等领域从事科技工作的个人。
三、评选条件
2007年度十大科技创新人物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 候选人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品德高尚,是守法公民,没有违法记录。
2、开拓创新
(1)科技奖项:2007年获市级以上科技奖一项以上、并是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2)同行认可度:2007年创新成果为所在团体和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空间,得到了同行的普遍认可和尊重;
(3)社会影响力:引领了一个产业或行业的发展,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力;
(4)创新成就: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集成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组织机构
成立“2007年度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由市科协有关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副主任。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
成立“2007年度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审委员会:由市科协、工业、农业、教育、卫生、电视台、报社等方面的评委约9人组成。
五、评选办法
本次获奖人选采取单位推荐——群众和评委投票——组委会审定——社会公示等步骤产生。此次评选活动采取群众投票与评委投票两项相加(其中群众票占50%,评委票占50%),经组委会审定,社会公示,最终产生“2007年度十大科技创新人物”。 评委票采取评委集体讨论、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六、推荐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2、评选时,要广泛性和先进性相统一,既要兼顾面,又要照顾点,对于多人申报相同学科、相同专业的原则上按相同专业只评一人掌握。
3、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属2006-2007年度,以获得市内省内科技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七、我院申报评选要求
我院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于
联系电话:3863015
附件:
科研处
200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