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07-10-25 00:00
    院内各单位: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社会科学奖,是参评唯一国家级社会科学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前提条件。根据《关于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优秀成果评奖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办字[1996]98号)精神,经上级批准,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开始受理第五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引导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更好地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促进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进一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精品生产和队伍建设,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申报范围

    200512月第四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评奖后正式结项、且结项鉴定等级为优秀或良好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已参加过其它的省级奖评审的项目,不再参与本届评奖的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表(见附件);

    2、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3、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

    4、项目研究成果(未注明“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不属于本项目研究内容的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请勿报送);

    5、项目成果的社会反响材料。

    上述材料报送一式3份,按统一格式装订:A4打印,左侧平订,封面加厚,封面注明“第五届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等。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著作可另放,其它形式的成果按上述要求装订(不得用塑料软皮夹装订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按要求认真准备好各项申报材料,于1030前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联系电话:3863015

     

     

     

    科研处

    200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