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河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科协〔2023〕54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河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工作。我单位推荐1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我省在职科技工作者,重点是一线且努力拼搏、无私奉献并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科技工作者”是指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报送材料
1、《河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17份,其中原件3份,复印件14份(贴好照片并附WORD形式的电子版附件2)。
2、《河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2份(附件3)。
3、候选人所在单位关于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2份。
4、征求意见表2份(附件4)。
5、有关附件材料2套(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不超过8篇,专著不超过3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三、相关事宜
各单位务于2023年10月5日前,联系科研处并递交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版),上报材料请自留底稿。附件材料超过40页,A4正反打印蓝版封面胶装。
电话:3864812
联系人:李华伟
科研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