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课题鉴定与验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如下通知:
一、2017年立项的课题结题办理截止于今年6月,2017年之前立项课题不再给予办理结题手续,将做清项处理。请各委托管理机构加强对本管辖区域内课题结题的督促与管理。
二、课题变更要求,课题立项3年后不再给予办理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管理单位等相关事项变更。
三、资助课题论文需提供相应查重报告和成果要报。
四、请仔细核对结题汇总表,确保汇总表内信息与课题立项通知书中主持人姓名、立项编号、课题名称、课题类别完全一致,课题组成员与成果鉴定审批结题验收审批书中课题组成员完全一致。
五、具体结题材料(见附件):
课题主持人提出成果鉴定申请,须提交3套《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双面打印)《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审批书》(课题主持人需填写相关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课题成果概述和课题组主要成员名单)、《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均需报送,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不可与下述成果鉴定材料合并)
另需报送如下课题成果鉴定材料1套(胶装)及其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不与上述申请材料合并),并保证所提交的课题成果鉴定材料真实可靠。
(一)课题立项原始资料:1.《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2.《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3.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二)课题研究过程材料:4.开题论证报告5.中期研究报告6.课题调研计划、调研问卷设计、典型案例、课程和课件等。
(三)课题成果主件及证明材料:7.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8.成果附件的复印件(书稿及合同、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9.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教育决策参考》采纳的证明材料)。
(四)结题汇总表(电子版)
六、2023年资助课题结题材料请于2023年10月9日下午3点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结题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612715014@qq.com。
注:请有意结项老师务必提前联系沟通,以免漏报。
联系人:唐瑞霞
联系电话:03153863015
科研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