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现启动202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1、2022年度立项的课题,2020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且总研究周期不超过5年的课题。
二、申报流程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结项申请,非本课题组人员的成果、不符合结题要求以及与本课题无关联的成果不要作为结项材料提交。结项审批书等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公室(原则上不接收个人申报)。
三、结项材料内容
(一)《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见附件);
(二)《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复印件;
(三)《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四)课题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
(五)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六)《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以上文本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字。顺序为①封面(加厚,注明“××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课题编号、成果形式和填报时间);②目录;③内文,按需提供的材料1—6顺序编印。如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还需提供2本原件;论文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复印附后。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验收。
四、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9日,院系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为方便汇总,请11月8日前将电子版《结项审批书》《结项资助信息统计表》(见附件)、《结项登记表》(见附件)、《重要事项变更表》以“院系名称+2022省社科联第二次结项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1612715014@qq.com。
联系人:唐瑞霞
联系方式:03153863015
科研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