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研究工作,推动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创新发展,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委编办决定面向全省组织开展2024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指南》执行,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自拟题目。
二、课题类别
2024年度机构编制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须由机构编制部门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立项后签订项目协议书;一般课题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联合申报。
三、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从事与申报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学习经历、研究经历或实践经验,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基础,遵守诚信科研的规定。
2.重点课题应由正高级或正处级(含二级调研员)以上人员主持,一般课题应由1名副高级以上人员或部门领导同志参与。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有未结项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课题。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一般课题结项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不得申请延期结项;重点课题结项申报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至3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课题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正式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其中,一般课题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8000字,重点课题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20000字。正式发表的论文、著作和经领导签阅的研究报告需注明“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点或一般课题”。研究成果呈报副省级以上领导签阅的,须提前征得省委编办同意。
课题研究要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的相关要求,坚守底线,诚信科研。研究报告和著作重复率不得超过25%,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15%。
六、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请课题申报人规范填写《立项申请书》《立项评审书》和《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结项申报时,填写《结项申请书》和《结项评审书》
《立项申请书》报送一式4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立项评审书》报送一式一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电子材料:《立项申请书》《立项评审书》和《机构编制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1612715014@qq.com
注:所有材料均已院系为单位报送。
联 系 人:唐瑞霞
联系电话:03153863015
科研处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