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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著作等科研业绩评审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8:56

各单位:

根据《唐山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及量化办法》,现拟对我校20238月以来拟认定的著作、决策咨询报告、横向课题进行评审认定,相关说明如下:

一、著作、决策咨询报告、横向课题须由校学术委员会指定的业绩评审组进行认定。

二、经评审组认定合格的著作、决策咨询报告、横向课题方可计分。

三、著作、横向课题、决策咨询报告必须满足《唐山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及量化办法》(院字〔202259号)关于《唐山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及量化办法》的补充说明(院科字〔2023〕1号)所列条件,横向项目必须满足《唐山师范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院字〔202125号)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参加评审的著作需提供原件和佐证材料7份,决策咨询报告、横向课题的科研业绩均需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6份及佐证材料7份。佐证材料要求如下:

1、对于拟认定为著作的科研业绩,申请人需填写《唐山师范学院著作评审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

2、对于拟认定为决策咨询报告的科研业绩,主要完成人应提供决策咨询报告批示原件以及介绍材料。介绍材料主要说明报告产生的背景、依托的科研项目、领导批示的过程、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情况等。

3、对于拟认定为横向项目的科研业绩,主要承担人应该提供经费到帐与支出明细,项目合同书,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对委托单位的意义,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结项证明等。

五、本次评审结果将作为校内业绩认定的依据,不参与评审的科研业绩视为自动放弃相关级别的认定。

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并于7116:00之前报送科研处816房间,同时报送《科研业绩评审认定信息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至科研处邮tssfkyc@163.com科研处拟于7组织专家评审(具体时间将通过科研秘书群另行通知),请相关申请人(申请人原则上为第一完成人)做好现场答辩准备。

 

科研处

2024612

 

  • 附件【附件1:唐山师范学院著作评审申请表.docx
  • 附件【附件2:著作认定需提供佐证材料目录.docx
  • 附件【附件3:科研业绩评审认定信息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