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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学普及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8:52

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学普及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省科技厅研究编制了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须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推荐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2.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鼓励申报单位聘请国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鼓励45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行政机关公务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申报项目。

4.申报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2023年及以前年度的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项目不纳入上述在研项目范围。

5.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科研诚信要求贯穿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的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凡发现或通过举报发现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申报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冒用其他单位名义、冒用他人或其他单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项目内容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应用以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相关活动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必须符合伦理原则并填写“生物安全承诺书”。根据研究内容,如实填报“人类遗传资源情况表”。

7.项目立项后,自筹经费额度、项目绩效评价考核目标及指标不得降低。

二、申报内容

科学普及专项重点支持原创科普资源开发和科普示范基地科普能力提升建设两类项目,其中原创科普资源开发包括自然科学领域的科普图书、科普影视作品创作,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见指南。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上传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相关附件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须经归口管理部门以纸件形式报送省科技厅。申报人员确定好申报项目后,联系科研处分配项目申报人账号、密码。项目申报人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人”进入登录页面,登录后点击“申报书填报”,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

申报书填写过程中可多次保存,填写完成检查无误,上传盖章页,经系统检测通过后,生成PDF版申报书并提交单位审核,未提交项目等同于未申报。

请申报人仔细阅读指南和申报须知,及早联系科研处分配账号密码,于7月30日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未尽事宜电话咨询科研处。


电话:3863319

联系人:李华伟

                                               科研处

2024年7月4日


  • 附件【须知.doc
  • 附件【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