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如下通知:
一、课题变更要求,课题立项3年后不再给予办理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管理单位等相关事项变更。
二、请认真核对结题材料,仔细核对汇总表信息,确保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课题编号、课题组成员姓名准确无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结题证书将不予调整更换。
三、具体结题材料(见附件):
课题主持人提出成果鉴定申请,须提交3套《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书》(双面打印)、《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审批书》(课题主持人需填写相关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课题成果概述和课题组主要成员名单),资助类课题还需报送《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3份。(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均需报送,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不可与下述成果鉴定材料合并)
另需报送如下课题成果鉴定材料1套(胶装)及其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不与上述申请材料合并),并保证所提交的课题成果鉴定材料真实可靠。
(一)课题立项原始资料:1.《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2.《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3.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二)课题研究过程材料:4.开题论证报告5.中期研究报告6.课题调研计划、调研问卷设计、典型案例、课程和课件等。
(三)课题成果主件及证明材料:7.成果主件(研究总报告)8.成果附件的复印件(书稿及合同、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9.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及被《教育决策参考》采纳的证明材料)。
(四)结题汇总表(电子版)
(五)资助类课题需提交成果查重报告,具体查重要求见附件。
四、结题鉴定方式
一般课题由课题负责人自行组织专家鉴定,填写《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专家意见表》。专家条件要求及鉴定方式,请联系科研处详细咨询。
五、2024年课题结题材料请于2024年9月4日上午11点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结题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612715014@qq.com。
注:请有意结项老师提前联系沟通,以免漏报。
联系人:唐瑞霞
联系电话:03153863015
科研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