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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特派员申请和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0:38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现依托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2025年特派员申请和备案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有意愿服务产业发展的科技人员均可申请科技特派员

二、申请方法

1.拟申请科技特派员的科技人员登录河北省科技厅官网主页的“河北省科技项目申报服务平台-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注册”,选择“农业或企业特派员”完成注册登记https://kjcgzh.hebkjt.cn/portal/wcm/hebkjcg/hebkjcg/sys/application.html)

2.登录选择“科技特派员系统-农业或企业科技特派员”完成备案信息线上填报,2024年以前已经备案的科技特派员登录系统后通过新增三方协议完成2025年的申请。

三、有关要求

1.一名科技特派员同一年内签约服务不得超过3家企业;同一企业原则上不接受超过3名特派员。

2.被服务企业不包括市场流通和贸易类、保险金融类、销售服务类及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等;被服务企业需在10月23日前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备案,在“特派员服务单位”栏目下发布需求,并经科技管理主管部门通过,方可开展对接。

3.2025年被服务企业重点聚焦科技领军企业、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特别是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

4.科技特派员与被服务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服务内容要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服务方式要合理,预期目标要明确,可量化、可完成、可考核。

5.特派员和企业注册备案后,可以在平台浏览符合其专业技术领域的科技特派员信息。双方可以在线上或线下进行对接,达成合作意向后,由科技特派员在线填写服务内容及预期指标,生成电子版三方(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服务对象)合作协议,科技特派员下载电子协议并经本人签字、加盖服务单位和派出单位公章,将合作协议扫描件上传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6.我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市级重点实验室、市级科研团队,必须全员申报;各院系积极组织申报;特派员申报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

注意2025年三方协议是从系统填报、审核,请大家关注“河北省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动态。相关时间节点如下:

10月23日前完成特派员注册备案信息,落实企业系统发布需求,并线上线下完成三方协议对接;

1030日前科研处完成三方协议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的三方协议务必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科研处准予学校盖章;三方协议一式两份,学校不留存纸质版。

11月4日前完成三方服务协议上传。

本次申报时间紧张,申请后积极联系科研处审批,请大家尽早办理。不尽事项,请电话咨询。

电话:3863319

联系人:李华伟

科研处

202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