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12-19 09:10

    各单位:

    为加强科普示范基地普及和传播科学文化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四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冀科政规〔2024〕43号)文件精神,请认真做好第四批省级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照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进行申报。拟申报基地的基础条件、工作特色和已有成效,应予以充分体映,将作为基地认定和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方式、程序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实施无纸化申报,通过登录“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kpjd.hebsti.cn/),进行在线申报。申报时应同时上传签字盖章页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报程序

    1.设置子账户。拟申报省级科普基地负责人应提前联系科研处,科研处为拟申报基地分配子账户,各子账户可独立填报。

    2.填报申报材料。拟申报基地通过登录子账户,在线填写《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提交至科研处审核。

    3.上传盖章页。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拟申报基地负责人登录系统,下载带“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水印的申报书,将盖章页部分完成签字、盖章后上传至管理系统。

    三、申报材料

    1.河北省科普示范基地申报表;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开展科普活动相关图片资料,投入科普经费佐证等);

    3.反映基地建设情况的视频资料(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嵌语音解说);

    4.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有关要求

    1.明确分类。申报单位应根据科普示范基地的分类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找准所属基地分类后申报。

    2.如实申报。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实事求是填报有关内容,不得弄虚作假。

    3.按时申报。拟申报基地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17:00,并将基本信息报送科研处。



    电话:3863319

    联系人:李老师

                                        科研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