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奖励办法》(省政府令〔2005〕第8号)和省委省政府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度评比表彰活动的函》(冀功勋组函〔2024〕45号),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现开展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评选。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通知文件
申报人认真学习《河北省社会科学评奖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s://www.hebsky.org.cn/c/2024-12-31/611788.html),仔细阅读《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认真填写《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二、报送材料
1.《申报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档),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成果:一式二份(至少一份原件)。译著(译文)须提交中文、外文两种文本。非中文撰写的成果须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译文,篇幅较大的附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获批示采用的,须提供批示件(申报成果应与批示件一致)和采用证明。
3.佐证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二份,封面和骑缝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包括①佐证材料目录(含页码);②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与申报成果紧密相关、有代表性的、能够反映成果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反响材料和佐证材料,避免过多罗列;④其他根据《实施方案》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4.著作和研究报告成果须提供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一式二份。须提供完整的简洁版报告单(不含原文),不能只提供报告单首页。申报人须在报告单首页手写注明“检测文本内容与成果一致”并签字。报告单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5.《第十九届河北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
6.以上材料整理齐全、完整,装档案袋。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三、申报时间节点
1、2月9日上午9:00,集中受理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616854109@qq.com。
2、2月10日至2月14日,推荐申报成果公示。
四、联系人
尚老师:18131751858
五、相关附件
科研处
2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