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照《河北省高校科研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专家库建设,提升专家参与高校科研活动的质量,现组织开展专家库更新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专家为领域、管理、财经、科研诚信、科研伦理五种类别,需符合专家库管理办法中“专家库建设”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附件1)。
二、推荐要求
各单位按照学科专业门类,相同二级学科推荐入库专家不超过3名,总数无限制。请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等原因不适合参与评价工作的不予推荐。
三、推荐方式
省教育厅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后,专家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https://kygl.hdvtc.edu.cn)”完善基本信息,并上传承诺书扫描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电子材料:科研专家入库推荐汇总表(附件2)。
以上材料于2025年4月15日17:00前以院系为单位报送,将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linxinhydro@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标注“单位+2025年度河北省高校科研科研专家入库推荐汇总”,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林鑫
联系人:刘林鑫
联系方式:03153863015
科研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