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 2025 年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确保课题研究效果和质量,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一般课题管理办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将分两次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4年度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三类。
二、结项流程
结项材料提交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将结项材料请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审核并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科研评价部,提出结项申请。非本课题组成员的成果、不符合结项要求以及与本课题无关联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项材料提交。
三、结项要求
1.课题结项的成果形式为论文。要求至少一篇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应被中国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收录),发表在《考试与招生》杂志上可免于鉴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经鉴定合格结项后,经费资助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2.重点课题的结题论文不少于4000字,一般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的结题论文不少于3000字。论文的重复率均应控制在15%之内。论文须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发表。
3.课题组如申请免于鉴定,须填写《免于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1);如需变更负责人、成员、最终成果形式等情况,须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变更审批表》(附件3);如申请延期结项,须填写《申请延期登记汇总表》(附件5),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
四、材料报送
拟办理结项的课题负责人须按照不同情况报送材料。论文发表在《考试与招生》杂志的填写《免于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1),论文发表在其他刊物的填写《结项审批书》(附件2),并分别按照两个表格的封二要求,制作纸质版评审材料3份,交送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如无变更事项,可不填《变更审批表》(附件3)。同时需提交《结项登记统计表》(附件4)《申请延期登记汇总表》(附件5)。以上材料须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相关部门)统一报送,并以电子版 WORD 形式将汇总后的表格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标注“2024年度课题结项+单位”
五、材料提交
纸质材料:申请审批书(附件1)或结项审批书(附件2)A4纸打印胶装,变更审批表(附件3)
电子材料:申请审批书(附件1)或结项审批书(附件2,变更审批表(附件3),结项统计表(附件4)和申请延期登记汇总表(附件5)WORD版本
请于7月4日以院系为单位,提交上述材料到科研处816,预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林鑫 联系电话:3863015
科研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