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我校教职工更好地开展横向科研项目工作。经研究决定:
(1)我校横向科研项目不再提取管理费。
(2)不提取管理费的横向科研项目也不再执行《唐山师范学院代表性科研业绩奖励办法》(院字(202240号)第四条的奖励政策。
(3)对唐山师范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的预算科目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预算科目分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绩效。
(4)横向项目合同除委托方有要求外原则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作)合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和《技术咨询合同》。
以上规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科研处
202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