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 《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重大招标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 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以下简称《专项申报公告》)的要求,202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 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公告》和《重大招标公告》《专项申报公告》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遴选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项目资格审查
各委托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全规办《申报公告》《重大招标公告》和《专项申报公告》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资格审查。审查重点包括:
(1)申请书填报的项目类别、学科门类及申请书其他内容是否齐全、正确、真实;
(2)申请人本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包括专业技术职务是否符合规定,申报青年项目的年龄是否超龄,申请人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
(3)申请人同年度如已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且经本单位评审或省级单位评审上报给相应基金管理部门,无论立项与否,不得再以申请人或课题参与人身份申报本规划项目;
(4)申请人是否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
(5) 项目组成员是否符合申报资格要求;
(6)《申请书》活页是否出现申请人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责任单位和申请人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推荐报送,并以委托管理机构名义统一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全规办和省规划办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将一律予以撤 销,对申请人停止下一年的申报资格,对其所在责任单位,将予以批评,并酌情减少下一年度本单位申报数量。
二、认真遴选高质量项目
各委托管理机构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做好申报宣传与发动工作,将选题好、论证质量高、前期成果多、研究前景好的项目推荐上报,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项目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各类别项目的资助额度(见《申报公告》《重大招标公告》)和《专项申报公告》)、结题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项目类别和学科分类。
三、严格按照申报名额进行审核提交
(一)限额申报,我校限报2项。
(二)自由申报。重大项目、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和学生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不限名额。
请各单位于 6月16日前将《申报数据汇总表》,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umbnnnn@163.com,科研处将进行择优遴选,并公示最终结果。后续科研处将联系推荐人员提交纸质材料,并申请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要求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 2026年6月10日零时至6月25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与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 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各委托管理机构需在此段时间内同步完成审核提交。
联系人:南欣雨 联系电话:3863015
2026年6月4日
附件:
1.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2.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3.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4.2026 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5.2026 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6.2026 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7.2026 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