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材料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09-03 16:25

     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具体流程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自查

    (一)对照项目任务书(合同书),自查项目是否完成项目预期成果(成果数量和级别):

    1.项目成果是否标注唐山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

    2.项目取得成果是否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

    3.校级项目编号;

    4.所有项目成员在结项成果(包括高级别项目)中必须有署名。

    二、科研处审核

    (一)项目负责人可组织项目结题材料:按照《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评审证书》(附件1)模板填写材料(注意“填表说明”第七项的顺序),并自制目录,整体集成1PDF版,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与《结题及变更情况统计表》(附件2)一起发送至邮箱1830063118@qq.com,审核通过后(邮件回复),将纸质盖章材料一份,可以不胶装,报送至北院科研处816办公室,签字盖章后,方可提供结题证书。

    (二)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将《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评审证书》及结题证书一并传到科研系统,院系审核通过后,科研处再审核通过才能结题,请负责人关注项目动态。

    三、其他注意事宜

    (一)项目成果按照《唐山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及量化办法》(院字〔202259号)执行,并参照“院字〔2025〕22号 关于印发《唐山师范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评审证书》中的成果材料须先上传系统中科研成果里,审核通过后,再附入评审书(与科研系统上传材料一致)发送邮箱。

    (三)申请项目延期或者更改项目参与人员,需填写《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并经课题组所有成员签字盖章后,先上传系统变更,通过后再进行其他事项。无特殊情况,课题组成员及顺序不得随意变更。

    (四)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计划在20264月之后结项的,申请延期只能到202612月。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0315-386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