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具体流程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自查
对照项目任务书(合同书),自查项目是否完成项目预期成果(成果数量和级别);项目成果是否标注唐山师范学院为第一单位;项目取得成果是否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校级项目编号。
二、科研处审核
(一)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组织项目结题材料。按照《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评审证书》(见附件1)模板填写材料,并自制目录,注意“填表说明”第七项的顺序,整体集成1个PDF版,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830063118@qq.com,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双面打印,胶装),报送至北院科研处816办公室,同时报送正式版电子结项材料及《结题及变更情况统计表》。
三、其他注意事宜
(一)项目成果按照《唐山师范学院科研业绩分类认定及量化办法》(院字〔2022〕59号)执行。所有项目成员在结项成果中必须有署名。
(二)《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题评审证书》中的成果材料须先上传科研系统,审核通过后,再附入评审书(与科研系统上传材料一致)。
(三)申请项目延期或者更改项目参与人员,需填写《唐山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执行变更情况申请表》,并经课题组所有成员签字。无特殊情况,课题组成员及顺序不得随意变更。
(四)2025年校级科研项目计划在2026年4月之后结项的,申请延期只能到2026年12月。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0315-386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