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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百家讲坛十周年”系列学术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2日 00:00

各单位:

我校在20083月启动了“百家讲坛”系列活动,已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200余场。百家讲坛不仅对于活跃学术气氛,鼓励科研人员理论研究和学术创新等,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并且对于人才培养和教育而言,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开阔知识视野、发掘学术兴趣、提升综合素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18年是“百家讲坛十周年”,为促进我校学科建设与发展,促进校内、校外学术资源的共享与沟通,促进学术交流。我校继续深入开展“百家讲坛”活动。

一、主讲人

1校外专家

各承办单位可邀请校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我校做学术讲座。主讲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

2)主持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3)获得过市级以上科研奖励;

4)具有硕士或博士生导师资格;

5)具有学术兼职或学术荣誉称号。

2校内专家

我校科研人员通过本人所在单位自愿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科研处,科研处审核同意后可开展学术讲座活动。

二、组织申报

各单位制定2018年“百家讲坛十周年”活动计划,填写《唐山师范学院“百家讲坛”活动登记表》(附件),要求各单位在2018年度至少申报和举办两次“百家讲坛”活动,如有特殊要求请在登记表中备注栏明确说明,2017120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科研处,经科研处审核后与2018年按计划开展。

三、组织实施

1各承办单位由1名部门主要领导及1名联络员负责“百家讲坛”活动的参加人员、场地、时间、录像、宣传、报道等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主讲专家、领衔专家确定部分活动参加人员。单次讲座时间不低于90分钟,活动参加人员不少于50人,学术沙龙活动参加教师人数不少于20人。

2科研处负责“百家讲坛”活动的总体协调、督导检查,在校园网主页和科研处主页上发布活动通告及活动内容简介。

3各承办单位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相关材料(照片、宣传材料)报科研处备案。

四、活动经费

1、外聘专家讲座费(税后)

副高级职称专家讲座费不高于1000元;

正高级职称专家讲座费不高于2000元;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高于3000元。(全国知名专家指国家 “千人计划”长期人选、“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另,唐山市外专家除讲座费外的其他费用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由科研处统管百家讲坛费用列支。

2校内专家津贴200/次。校内专家费用,年底统计汇总后统一发放。

 

报送地址:科研处 10707

电子邮箱:13552665270@126.com

联系电话:03153864912

联 系 人:王阳

 

        附件、2018年度百家讲坛活动计划表 

科研处

2017112